鹽城市鹽南高新區
| 農機購置補貼信息公開專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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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度鹽南高新區農機購置補貼政策落實報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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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鹽南高新區社事局嚴格按照江蘇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2021—2023年江蘇省農機購置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蘇農機〔2021〕13號)文件精神的要求,精心組織,嚴格程序,規范操作,加強監督,認真實施農機購置補貼工作。 一、資金使用情況 2024年共下達我區農機購置補貼資金共48萬元,2023年結轉資金8.6841萬元,2024年可使用資金為56.6841萬元。到2024年12月31日,新辦理農機購置補貼機具18臺,累計使用補貼資金25.71萬元。 二、建立健全制度 嚴格按照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印發的《實施辦法》等文件要求,制訂制度,制定完善農機購置補貼工作、資金管理、責任追究、投訴處理、信息公開、績效管理、補貼系統等方面管理制度,從規范程序、嚴格監管方面提出更具體要求,真正做到嚴把補貼對象身份審核確認關、經銷商和購機信息公示關。 三、加強信息公開 通過多種宣傳、資格審查、網上公示、機具核查、完善補貼檔案以及補貼資金結算等工作,精心組織,嚴格操作,認真做好補貼工作的每一個環節,使補貼工作得到更好的落實,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同時,以公告的形式向社會公開農機購置補貼投訴舉報電話,落實區社事局負責值守投訴舉報電話,并做好記錄。 四、強化監督管理 為提高我區農機購置補貼廉政風險防控意識,我辦專門印發了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內控制度,確保多方位監管,使農機購置補貼工作公開、透明。根據省市文件精神,要求街道農機部門對所有新購機具進行100%核實,做到“見人、見機、見票”和“人機合影、簽字蓋章”,街道農機部門審核確認后,出具審核意見,由分管領導簽字、街道蓋章確認后上報區社事局。區社事局根據街道上報的臺賬資料,對照購機補貼系統信息內容,一一對應審核,同時與區財政局一起不定期開展抽查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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