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申報2022-2024年度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的通知
各設區市農業農村局,省有關單位: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2024年度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申報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2022-2024年度豐收獎申報推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程序
豐收獎各獎項按照指標差額評審、擇優推薦上報的原則進行。
(一)組織申報。各設區市、省有關單位按照分配指標,組織申報、形式審查、推薦。推薦函(包括推薦項目數量、名稱、第一完成單位、第一完成人、獎別、等級以及公示情況等內容)、申報全套資料一式3份、申報書5份(單獨裝訂)于8月15日前報送我廳。
(二)差額評審。省級形式審查合格后,邀請有關專家組成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江蘇省評審小組,對各地推薦的獎項實行差額評審,確定推薦上報獎項建議名單并公示。
(三)網上申報。經公示無異議后,省級通知推薦單位,登錄“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申報與服務平臺”(網址:http://njtg.nercita.org.cn),進行網上填報工作。通過省級審核后,申報單位下載打印系統生成的正式申報書,經第一完成單位蓋章后于8月28日前提交省級蓋章,再將蓋章后的申報書掃描件上傳系統。
(四)推薦上報。9月1日前,我廳正式行文上報推薦名單。
二、申報指標
(一)成果獎。根據前期摸底情況,每市限報2項,省有關單位限報1項。主要完成人中縣級及以下人員占比不得低于70%(企業根據注冊地確定所屬層級,家庭農場、合作社等屬于“鄉鎮屬”)。
(二)貢獻獎。綜合考慮長期在農業生產一線從事技術推廣并作出突出貢獻的農業技術推廣機構人員、科研教學等單位從事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的科技人員,以及農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等組織的技術人員,其中縣級及以下人員占70%以上。每市不超過3項(其中縣級及以下人員不少于2個)、省有關單位限報1項,行業范圍包括種植業、畜牧獸醫、漁業、農機化、能源生態等行業人員。曾獲貢獻獎的人員不得重復申報。
行政機關、公務員不得申報豐收獎。一個人同一年度不得同時作為豐收獎兩個及以上報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其他要求
1. 請嚴格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2024年度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申報工作的通知》《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獎勵辦法》有關要求進行申報。農業農村部對本次申報材料形式審查不合格的將不予補正。
2. 申報成果獎的單位請根據項目實際情況,確定項目申報等級。農業農村部評審時將對成果獎一等獎進行獨立評審。
3. 各申報單位應對申報項目(人、團隊)進行為期3天的公示。
聯系人:廳科教處胡宇寧,電話:025-86263804,郵箱:jssnyncrc@163.com,地址:南京市鼓樓區龍江小區月光廣場8號江蘇農林大廈815室。
附件:
1.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2024年度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申報工作的通知
2. 農業農村部關于修訂《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獎勵辦法》的通知
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2—2024年度全國農牧漁業豐收獎申報工作的通知.pdf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