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下達2026年第一批超長期特別國債(老舊農機報廢更新)支出預算的通知

2026-03-12 瀏覽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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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設區市、縣(市)財政局、農業農村局:

根據《財政部關于預撥2026年第一批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資金的通知》(財建〔2026〕11號)要求,現將2026年超長期特別國債(老舊農機報廢更新)支出預算下達你們(詳見附件),項目代碼10000024Z241306000002,支出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59802制造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資金列入轉移支付預算執行常態化監督范圍,請在收到預算后,及時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中接收登記預算指標,保持“追蹤”標識不變,依托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轉移支付監控模塊,加強日常監管。按要求組織有關部門及項目單位在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中錄入、維護項目信息(含績效目標)。

二、超長期特別國債項目實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各級財政部門應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全面掌握項目立項、資金撥付、項目運行、經營收益和新增資產等信息。要按照項目實施進度及時撥付資金,不得超進度撥付資金或拖欠賬款。相關資金要按照國庫集中支付管理有關規定,直接支付到最終收款人。

三、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不得用于支持建造政府性樓堂館所、形象工程、政績工程等國家政策禁止性內容;不得用于財政補助單位人員經費和運轉經費、辦公設備購置等經常性支出;不得用于償還地方政府債務(含隱形債務)或清理拖欠企業賬款;嚴禁用于平衡預算等。不得置換已經發文下達的各類財政資金、地方政府債券。

四、各地要根據農機報廢更新補貼政策要求,及時制定當地項目具體實施計劃,在預算執行中,對照績效目標做好績效監控,力保績效目標如期實現和項目建設順利實施。預算執行結束后,按要求開展績效評價。

五、進一步強化資金監管,加大日常監督力度,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及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規范資金管理使用,全面實行公開公示制度,確保涉農資金管理“陽光操作”。

附件:2026年第一批超長期特別國債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資金(老舊農機報廢更新)下達表.pdf

江蘇省財政廳               江蘇省農業農村廳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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